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年室外消火栓采购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套) | 全费用单价最高限价(元/套) | 合计(元) |
1 | 室外消火栓 | SS100/65-1.6 | 1150 | 1066 | 1225900 |
2 | 室外消火栓 | SS150/65-1.6 | 1630 | 1527 | 2489010 |
3 | 室外消火栓 | SS150/80-1.6 | 50 | 1539 | 76950 |
最高限价(元) | 3791860 |
注:1)本合同的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在实施过程按全费用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数量调整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期内)可能出现实际供货总金额不等同于合同总金额,上述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根据投标承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设置仓库,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合格的投标人:
2.1、具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产品应具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单位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3、投标人必须提供室外消火栓内防腐环氧树脂2020年7月1日至今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2001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2001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相应标段重新招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5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60000元整。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因疫情影响,投标文件允许采用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接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87183)。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接收人做好接收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确保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采购(代理)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接收人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寄到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deweizj.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 系 人:余敏、周旸
电 话:15968906452、1390669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