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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新明街道银珠明园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6:03: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明街道银珠明园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甬高新经〔2022〕11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 新明街道银珠明园小区(南区、北区)

     模: 该项目改造共涉及 11 幢高层住宅。改造内容为泵房加压设备、控制系统,管道和阀门,电气、自控及仪表,数据远传水表,安防系统(视频监控)。

价:3289804元

     期:90日历天

     围:控制系统,管道和阀门,电气、自控,安防系统(视频监控)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单位,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32日至20233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电梯至6楼,走楼梯至7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郭劼,联系电话:0574-8768674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未在上述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32209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官网、德威工程管理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

联系人:周旸、余敏、邵雯莉

电话:0574-876866841390669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