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新明街道银珠明园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低区稳压补偿式无负压设备 | 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 | 2 | 套 | |
2 | 中区稳压补偿式无负压设备 | 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 | 1 | 套 | |
3 | 高区稳压补偿式无负压设备 | 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 | 2 | 套 | |
招标总限价(元) | 178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或其在招标人所在地的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区域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按优先级顺序(制造商>唯一代理商>经销商)取一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有两家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将对两家经销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无负压或叠压供水设备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1.3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二次供水设备的任一规格的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检测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要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周旸,联系电话:13906697628。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未在上述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官网、德威工程管理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系人:周旸、余敏、邵雯莉
电话:0574-87686684、1390669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