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江东水厂超滤膜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江东水厂超滤膜采购及相关服务。
交货期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至少3格膜滤格更换安装、调试,并具备产水条件;剩余膜滤格根据业主通知进场更换安装,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更换及安装调试 ;如因业主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
招标内容及限价(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项目招标限价 (人民币:元) |
一 |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江东水厂超滤膜采购及相关服务 | 1项 | 江东水厂23格浸没式超滤膜组件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采购、更换及安装调试;拆除23格滤格内原有膜组件及相关附属设施;23格滤格内原池壁防腐的铲除和清理、重新做防腐工作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招标总限价3190万元,其中环氧乙烯基脂光固化片内防腐部分限价200万元 |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PVDF浸没式超滤膜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超滤膜产品须具备“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及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有效期内),提供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和施工能力。
2.3投标品牌膜组件制造商(浸没式PVDF中空纤维膜)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在中国境内完成过自来水厂浸没式PVDF超滤膜系统“供货、安装和调试”(“供货、安装和调试”部分处理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的业绩【须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发票复印件(需盖有发票专用章,若为发票记账联则无需发票专用章;若发票复印件内容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并且合同中的购买方与卖方要和发票一致,否则不不予认可;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原件(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方式)。开标时合同、业主证明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9日 9:00 至2023年6月2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3.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5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 200000 元整。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deweizj.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 系 人:余敏、周旸
电 话:15968906452、1390669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