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老外滩延伸段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北外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Ⅰ标段2#地块幕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2#地块位于江北区老外滩延伸段,东至甬江,西至中马路、北侧为现状市政养护公司。
招标范围:老外滩延伸段建设项目Ⅰ标段中2#地块施工图范围内的幕墙施工;
招标控制价15996934元
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
(2)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1年4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 4 月 27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未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其不得被评为D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 26 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13 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此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29 日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为: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792 7008 9180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2.3条款。联系电话:0574-8786112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宁波北外投资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朱荣杰、秦元根
电 话:0574-87684741、15258298350;87686672
传 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