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S-1#地块住宅小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行备[2013]17号,招标人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杭州湾新城,东至机电路,南至后横江,西至兴慈四路,北至1号横路。
项目规模:用地总面积约7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96000万元,其中估算工程费用约59000万元。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招标范围:所有投标人进行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中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建筑(包括水、电、暖)、桩基、地下室、基坑围护、人防(含平战转换技术和实施方案)、消防、景观绿化(含照明),室外附属配套、机电专业(含高低配电、弱电)、智能化系统、幕墙、精装修及其它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专业设计,不含由行业指定的专业设计(如燃气、电力环网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4、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
总周期:9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20日历天,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勘察进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进度满足业主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资质的联合体。
5.3 项目主设计师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份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5.4 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份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5.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6.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28 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6.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6.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6055)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9:30时。
8.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9.其他说明
9.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9.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上(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进行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5 投标人及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9.6 2011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9.7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9.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 系 人:方忠达 联 系 人:陈聪枭,秦元根
电 话:0574-56776533 电 话:0574-87686774,13967827739,87686672
传 真: / 传 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