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等“五桥二路”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泽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桥梁桩基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杭州湾大道(七塘公路—滨海一路)道路工程1#桥、2#桥,滨海四路跨陆中湾连续钢构桥、滨海五路跨陆中湾连续箱梁桥、滨海大道跨十塘连续钢桁桥、中兴一路跨十塘砼连续箱梁桥、兴慈八路跨十塘简支梁砼拱桥,滨海六路1#桥、2#桥、3#桥、4#桥、5#桥、6#桥、7#桥,共14座桥梁桩基进行试验,高应变试验共计91根,低应变试验共计105根,桩基超声波试验共计883根,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桩基检测报告均为15个日历天,检测报告期限自招标人指定的各区块最后一根检测桩完成并具备检测条件后,至中标人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并经招标人确认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采用超声波、高应变、低应变检测桩基的承载力和完整性。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资格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检测项目);
②同时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或市政桥梁专项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检测项目),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或道桥或公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注: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3 月 21 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 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6015)。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31 5972 8218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30时。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7.3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2011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库中的有关记录。
7.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泽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 |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
联系人:王 工 | 联系人:陈聪枭、王皓 |
电话:0574-58965353 | 电话:0574-87686774,13967827739 |
传真:/ | 传真:0574-87686776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