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含2-16#地块)已由海曙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3]0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海曙区解放南路以东,规划尹江岸路以西,紧邻奉化江。
本工程Ⅰ标段工程造价约2095万元;Ⅱ标段工程造价约2478万元。
Ⅰ标段招标范围:2-14#地块和部分2-16#地块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铺装、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招标范围:2-15#地块和部分2-16#地块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铺装、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均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Ⅰ标段260日历天,具体满足总包进度要求;Ⅱ标段260日历天,具体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安全要求:均为合格。
本项目分2个标段,Ⅰ标段为:2-14#地块和部分2-16#地块景观绿化及市政附属工程,Ⅱ标段为2-15#地块和部分2-16#地块景观绿化及市政附属工程。标段具体划分详见清单说明。
申请人必须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施工投标申请,可同时入围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单位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申请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 信誉要求:
(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1年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应在2016年7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未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3.4其它要求:
(1)非联合体申请的,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系统中的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申请人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中的信用等级为准)须为C级及以上;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的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之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7日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如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5.2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申请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4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5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王灿、秦元根
电 话:0574-87686781、13738483717;87686672
传 真:0574-87686776
电 子 邮 件:2524691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