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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鄞县大道(镇岚路—环湖北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6-06-06 10:49:48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县大道(镇岚路环湖北路)改建工程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甬东旅经函【20162号文件  实施     主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交通局建设 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剩余资金自筹人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鄞县大道镇岚路至环湖北路段,项目全长4.34公里,改建后宽度40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工程包括现状S215省道(鄞县大道镇岚路至莫枝北路段),长1.73公里;现状县道(鄞县大道莫枝北路至东外环段),长1.39公里;规划S202省道(鄞县大道东外环至环湖北路段),长1.22公里。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道路拓宽改建及市政、桥梁、交通安全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项目总投资:35085,其中建安费约为20000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在初步设计审查结束后5天内对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4)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前述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单位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单位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应具备公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 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获得的评级信息未被评D级。(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以开标当天,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 获得的评级信息为准。)

3.3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4   20115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 2016  6   6   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5  本次招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6月3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遗书。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 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形式: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担保从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新天地分理处

银行账号:3310 1983 6710 5050 0863

提交截止时间:201663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4条款

联系电话:0574- 87187191

特别提示: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或招标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68 9 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交通局                

联系人:任朝锋

电话:88366317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皓、李红丽、朱荣杰

电话:0574-876866848768474115258298350

传真:0574-8718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