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6GC060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机电大中修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现招标人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起于北岸嘉兴市郑家埭,止于南岸慈溪市水陆湾;
2.2工程规模:约990万元;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杭州湾跨海大桥三大系统(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及供配电、照明系统的升级改造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一级。
业绩要求:企业自201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9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新(改)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2011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 8月 9日17: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 日至2016年 8月8 日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售后不退。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月1日17:00 时前。建议投标人在此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8 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75370089765
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
联系电话:0574- 8786112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陈聪枭、秦元根
电 话:0574-87686774、0574-87686672、13967827739
传 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