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东路(世纪大道~江澄路)热力管道工程己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中山东路(世纪大道~江澄路)热力管道工程。管道从中山路南侧世纪大道西侧现有管道接出后先后往北横穿中山路及往东横穿世纪大道及甬新河后,沿着江澄路北侧往东敷设与原共同沟内管道对接,总长约350米。
2.2招标控制价:1122155元
2.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长约350米,DN350的直埋蒸汽管道的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及地下管线保护等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且所有资质证书有效期均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9月5日 16 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公章(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须递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DN350及以上且长度在350米及以上的直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以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8月18日至 2016 年9月5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 351966921427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窗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38号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韩 琼
电 话:0574-877646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系人:周旸、华飞龙
电 话:0574-87684874、0574-87684882
传 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