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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东侧地块)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6-09-30 16:23:32

(交易登记号:16GC060306 

 

.招标条件

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备〔201625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东侧地块)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奉化市江口街道下王渡村,总建筑面积约为3084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73620平方米,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4860平方米,此次招标为东侧地块,面积约为113663平方米。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东侧地块施工图红线范围内地基处理工程,不包括东D区和1#地下车库区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招标控制价46566582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堆载须在12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1年7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1025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未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30日至20161024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027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84470733530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1024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2.3条款。联系电话:0574-8786112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资委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编:315042

联系人:周旸、王皓

电话:0574-87684874、13906697628;87686671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