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直江二(十塘横江-十一塘横江)和北横江(兴慈五路-直江二)河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16]74、81号,招标人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直江二(十塘横江-十一塘横江)河道长2467米,占地面积约为222亩,总投资约2405万元,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北横江(兴慈五路-直江二)河道长约800米,占地面积约为96亩,总投资约867万元,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监理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3名(含总监),且均不得有在监项目(注:总监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份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10 月10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6176)。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59771195065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15:00时。
6.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7.3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之日宁波市水利局网站公示认定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4 投标人及其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员)应当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之日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示认定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5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6 201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7.7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 系 人:王 工 联 系 人:陈聪枭,秦元根
电 话:0574-58965353 电 话:0574-87686774,13967827739,87686672
传 真: / 传 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