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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和新墙材资源化利用“百日攻坚”

发布时间:2016-10-22 10:43:29

10月21日下午,宁波市在象山县定塘镇举行河湖库塘清淤和新墙材资源利用“百日攻坚”现场会,确定利用冬修水利的大好时机,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河湖库塘清淤行动。宁波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积极介入,发挥新型墙材行业消污纳废的优势,以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为试点,通过部门协作、市县配合,以生产企业为主体,积极开展淤污泥资源化应用实践。副市长李关定出席会议并部署具体工作。

根据宁波市政府三年清淤计划,按照“因地制宜推行淤泥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置受污染淤泥”的总体要求,市新墙办制订了《宁波市淤污泥新墙材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打破新型墙材企业利用淤污泥的政策性瓶颈,提升行业消纳淤污泥的潜能。通过开展淤泥、污泥、泥浆综合处理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实现政策扶持、场地有供、金融优惠、税负降低等目标,达到国家、社会、企业多赢的格局。至2017年底,初步形成淤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4家,年消纳淤污泥40万吨以上。

据了解,宁波市河湖库塘“百日攻坚”行动涉及清淤项目共计415个,清淤量520万立方米。按照“先检测,后清淤”原则,各地要对淤积河道的淤泥进行全面检测,特别是对城区历史排污口附近、传统产业密集区、化工区等重点区域水域的淤泥,加强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科学制定清淤方案,避免二次污染。同时,要求各地推广淤泥用于肥料和土地改良利用做法,推广淤泥固化处理,实现淤泥减量化。推动淤泥在制砖、陶粒、轻骨料、路基材料以及水泥加工等方面的资源化利用。

宁波市新墙办的《实施方案》要求,新型墙材企业在清挖淤污泥时,要通盘考虑,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实现生态清淤、淤污泥脱水、垃圾分离、余水循环处理一体化、流程化,提高清淤科学水平;要根据淤污泥成份,科学合理储运和凉晒,做好有害物质的检验,防止二次污染,并形成一套相对应的处置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