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中医院北侧公交综合体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4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市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及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范江岸路,西至规划支路,北临蔡江河,地块南侧为现状市中院。
招标控制价:829489元。
计划工期:满足总承包进度要求(2018年5月底前竣工)。
招标范围:宁波市中医院北侧公交综合体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74-87686742(石老师)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07099
5.2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7月25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574-87686740(周老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7日 14 时00分,地点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nbgz.gov.cn)、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deweicp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黄斌、朱佳媛
联系电话:0574-87684875、87686094、13505741384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