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央公园(宁东路—宁穿路)工程保险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工程范围为宁东路以南,承源路以东,宁穿路以北,河源路以西。
项目规模:南北长约440米,东西宽约120至210米,总用地面积约74457平方米。
工程建安费用:105557.6082万元,其中地下工程92952.0582万元,地上工程12605.55万元。
工程建设工期:12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央公园(宁东路—宁穿路)工程保险,具体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本项目保险人采用共同保险(以下简称“共保”)方式承保,共保体须由 2 家共保人组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人如以宁波一级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的保险公司必须在宁波设有一级分支机构(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17年年末总公司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保险项目采用组建共保体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同意中标后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成立“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央公园(宁东路—宁穿路)工程保险项目共保体”,为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央公园(宁东路—宁穿路)工程保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标段划分: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购买招标文件。
注:原购买单位报名继续有效,原购买的招标文件作废,原购买单位携带原招标文件免费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867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07099
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条款。
联系电话:0574-87686740(周老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zj.deweicpa.com/web/)。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王皓、俞蒙蒙
电话: 0574-87686671、13736140496、0574-87686684
传真: 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