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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宁波军分区营房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12:50: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军分区营房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已列入宁波军分区年度招标计划。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军分区物资采购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服务期限和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本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认定有效期2年,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招标内容:负责宁波军分区单项10万元以内的营房零星维修工程施工,10万元以上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具体以实施项目的需求为准。

入围单位数量:有效投标人≤7家时,入围3家,有效投标人>7家时,入围5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入围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3.5无任何涉外、涉密以及涉及军队的安全问题。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共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312日至20193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石老师处 [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867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售价: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千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07099

到账截止时间:20193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7686740

温馨提示: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261400,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大会议室[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军分区物资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周旸、鲍盛

    电话:0574-87684874、87684472、13906697628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