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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机场快速路南延主通道及横穿道路电缆土建及110kV电力迁改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10:5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延主通道及横穿道路电缆土建及110kV电力迁改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6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总建设资金的50%,剩余建设资金按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奉化、鄞州、海曙三地实际里程比例由三地政府分摊,共线段中城际铁路建设资金由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莫方线至岳林东路

2.2 工程规模:机场快速路南延主通道及横穿道路的电缆土建及后续的电缆回迁,主通道电缆土建按照24孔~96孔规模,横穿快速路按16~48孔规模建设。

2.3 招标范围:机场快速路南延主通道及横穿道路电缆土建及110kV电力迁改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2.6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电力工程。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1224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七楼开标室[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李红丽、俞蒙蒙

    电  话:0574-87686684、8768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