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路一桥和北环限高段工程报废资产转让已具备竞价条件,现请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参加竞价活动。
1、项目概况及竞价内容
1.1项目名称:三路一桥和北环限高段工程报废资产转让。
1.2竞价内容:三路一桥和北环限高段工程各品目废旧物资一批。
1.3品目划分:共5个品目,品目一:北环东路(世纪大道-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品目二: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品目三:环城南路东段(河清路-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品目四: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品目五:北环限高段工程。
受让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五个品目的竞价,也可同时成交多个品目。
2、各品目受让人资格要求
2.1各品目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3受让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价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受让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转让人有权否决其竞价。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0年 10 月 26 日至2020年 10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石老师处 [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报名并购买竞价文件。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86742。
3.2购买竞价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受让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3竞价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竞价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受让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咨询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咨询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4未购买竞价文件的单位,其竞价将被拒绝。
3.5有关本项目竞价的其他事项,请与咨询人联系。
4、标的展示
4.1标的展示时间:
品目一标的展示时间:2020年 11 月 3 日 9:00 时至 10:00 时
品目二、五标的展示时间:2020年 11 月 3 日 10:40 时至 11:30 时
品目三标的展示时间:2020年 11 月 3 日 14:00 时至 15:00 时
品目四标的展示时间:2020年 11 月 4 日 10:00 时至 11:00 时
4.2标的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4.3受让人须在上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签到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实地看样的受让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4.4每家单位看样人数不超过2名。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不分品目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74908183810601
5.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7686740
温馨提示:(1)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
(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受让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 月 16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开标室(电梯至6楼,走楼梯至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转让人将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zj.deweicpa.com/web/)上发布。
8、其他
8.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受让人应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
8.2本标的资产为废旧物资,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
8.3各品目产权的交割:受让人付清全额成交款后,转让人交付标的物。各品目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所有标的物。受让人负责标的资产的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4各品目搬运保证金金额为:品目一人民币10万元;品目二、三、四、五各人民币2万元,各品目成交受让人按照转让人的要求缴纳搬运保证金。
8.5各品目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人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人负责。受让人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人有权追究受让人的赔偿责任,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6各品目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各品目价款支付要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转让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人指定的结算账户。
9、联系方式
转 让 人:宁波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建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皓、翁雪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