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莲桥第街区整体形象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东至小沙泥街,南至莲桥街,西至解放南路,北至大沙泥街。
招标范围:莲桥第街区整体形象提升改造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泛光照明、景观装饰、标示标牌等)、系统调试、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203.0256万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硧保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运营。
安全要求:合格。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投标人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7日将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252469181@qq.com)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邮件的正文或标题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收到邮件后会在24小时内将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回复的,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联系人:王灿,联系电话:13738483717。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邮件信息中还应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于开标现场将招标文件费交招标代理人。
4.3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eweicpa.com/)、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开标室(电梯至6楼,走楼梯至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王灿、秦元根
电 话:0574-87686781,13738483717;0574-87686672
传 真:0574-87686776
8.监管
监 管 单 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 管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