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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工程立交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2 08:2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工程立交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08〕2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鄞州区域(含铁路范围)由鄞州区城投公司承担,其余由市城建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起福明路,西至盛家河,北起NW匝道分流点,南至杭甬高速公路。

项目规模:主要涉及既有福明路立交及环城南路改造(长约580米),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环城南路高架及立交匝道拼桥、新建立交匝道、地面道路改造、管线迁改和部分空间复绿。

项目总投资: 58552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造价约701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类型及范围: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工程立交改造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上述资质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 129 17:00  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记录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至1月28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保证金

5.1     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6128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22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光盘)并携带单位CA锁(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6112日至2016128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联系人:陈能辉;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皓、俞蒙蒙、朱荣杰;电话: 87684881、13736140496、15258298350

传真:87686776

9.备注

9.1 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bctc.com.cn/)查阅文件公告栏中《关于办理CA锁有关事项的通知》。 

9.2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1.2生成。投标工具6.1.2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5628

9.3 软件公司联系方式擎州广达软件办公室,林工;咨询电话: 18606690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