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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江南景苑外墙改造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9 09:01:35

交易登记号:16GC01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景苑外墙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原施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施工费用的10%(总额不超过200万),其余由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江南景苑小区

      模:12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2413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约2300万元

代建期限:签订代建合同开始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全部完成的全过程管理

围:根据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对前期至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交付使用、项目审计、财务决算、投资控制、资产移交、资料归档、工程保修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  1个   。

求: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注册资本金达200万元或净资产不少于150万元;

② 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者其他满足建设工程要求管理的建设管理单位;

③ 专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建筑、市政、结构、经济及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④ 201311日至今具有房建项目的自行开发或项目管理或代建经验

⑤ 在本市具有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

少于300平方米。

3.2其它要求:

①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② 2011128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219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记录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格要求: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29日至2016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 00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南楼大厅69号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万元整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

到账截止时间:2016222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还;退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时,中标人需携带经备案的合同复印件自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2楼213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联系电话:0574-87914626、87913521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汇(转)款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即:16GC010005投标保证金;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标注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请选择异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224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129日至20162 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zyjy.nbhtz.gov.cn)、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jsj.nbhtz.gov.cn/index.s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

人: 俞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周旸、秦元根

电话: 0574-87684874、13906697628、87686672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