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S-1#地块住宅小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杭州湾新城,东至机电路,南至后横江,西至兴慈四路,北至1号横路。
项目规模:用地总面积约7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6万平方米(每个标段约9.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9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及市政、绿化景观等工程费用约55000万元(每个标段约27500万元)。
标段划分:2个,其中Ⅰ标段为1#、2#、3#、9#、10#、11#、12#、17#、18#楼、东边地下室(以后浇带为划分界限)、东边商铺(北入口东边)、东边变电所,社区中心及门卫;Ⅱ标段为4#、5#、6#、7#、8#、13#、14#、15#、16#楼、西边变电所(以后浇带为划分界限)、西边商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限中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一)、本标段工程监理业务包括:全部建筑(含精装修)、安装(水电、暖通、消防、人防等)、建筑智能化系统、太阳能、电梯设备及安装、全部室外工程(不包括室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交付前集中检查、监督整修、协助交付管理;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包括: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二)、项目管理范围:标段范围内工程综合协调管理、设计协调管理、招标协调管理、合同协调管理、造价咨询协调管理、现场管理服务等;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及阶段性工期内;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不得出现国家规定的一般或重大质量事故);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2个标段相同)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兼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职称要求:具有房建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则同时提供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项目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每个标段7名(注:总监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份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自桩基进场施工到集中交付阶段常驻现场的监理兼项目管理总人数不得低于7人,且必须专职,在合同约定监理期间,不得再兼任其他工程任何职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11月 14 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6200)。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 389669365963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
6.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7.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4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2011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库中的有关记录。
7.6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7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 系 人:方忠达 联 系 人:陈聪枭,秦元根
电 话:0574-56776929 电 话:0574-87686774,13967827739,87686672
传 真: / 传 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