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招标及采购公告

招标及采购公告

市生化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15:3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生化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1〕11 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市生化处理厂内,北临江东北路, 东接江东污水处理厂,南、西临后白河。

建 设 规 模:对全厂生产运行建筑结构进行修复加固;新增 100吨/天粪便处理设备,形成总计 600 吨/天粪便处理能力;污水处理池体进行扩容,新增 150 吨/天污水处理能力,形成总计 750吨/天污水处理规模;除臭设备进行提标升级改造等。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综合楼拆除工程、生产车间钢架构加固工程、综合楼外墙保温、结构门窗工程、建筑内部修复工程、设备安装、新建水池、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通信系统、室外附属市政配套、河坎加固、标志标线等。

项目总投资:约1375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合计1127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

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勘察、测量1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主设计师为给排水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2021年1月-3月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252469181@qq.com)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邮件的正文或标题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收到邮件后会在24小时内将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回复的,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联系人:王灿,联系电话:13738483717。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邮件信息中还应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于开标现场将招标文件费交招标代理人。

4.3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eweicpa.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开标室(电梯至6楼,走楼梯至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七楼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王灿

电       话:13738483717

传       真:0574-87686776

8.监管

监 管 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 管 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