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外滩延伸段物业服务业主单位为宁波北外投资有限公司,受业主单位委托宁波市城旅利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且协助业主对该项目进行经营管理。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费资金来源为业主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北区。项目南至外滩大桥,北至白沙公园,西至中马路转白沙路,东至甬江,总用地面积约5.0公顷。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老外滩延伸段地块物业服务(不含3号地块;4号、6号地块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是否包含在内)。
年度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70万元。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三年。三年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并报业主审核同意,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如需),可续订合同(续签年限由三方商议决定)。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物业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含暂定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需完成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
3.2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开放式商业街区或商业广场的物业服务经验。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2011年7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12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未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12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7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此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92271212878。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联系电话:0574-8786112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国资委网站、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www.deweicp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旅利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孙碧君、秦元根
电 话:0574-87686064,15257491615;0574-87686672
传 真:0574-87686776